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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您要知道这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3-02-27 10:55:53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2023年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为610日、11。在成为注册计量师的前行道路上,以下内容需要应试人员了解。

一、考试政策依据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

二、报考条件要求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免试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资格审核

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目前仍有部分省份采取考后资格复审。如果是资格条件不符,即使考试合格,也可能会因为资格复审不通过而无法取得证书。报名考试人员请注意查看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文件,是否为资格后审,若为后审则需注意关注相关说明。
工作年限按照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作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31日。具体请参见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要求。

五、考题类型及及格线划定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合格标准为满分的60%,即72分。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满分的60%,即60分。

六、答题注意事项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1)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2)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其他考试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客观题要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查分申请。


七、考试可携带文具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除了携带常规的证件外,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成绩查询及资格证书领取

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应试人员如有需要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资格证书领取及纸质证书发放请关注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网站通知。

计量司

202327

考试介绍   



根据《人事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精神,注册计量师从2011年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精神,原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调整为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实施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其中,“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科目;其余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四、报名办法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市场监管总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六、其他事项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